行人又被撞!高雄翁走斑馬線突遭騎士撞上 2人送醫
蔡男騎車「犁田」受傷,機車還向前滑行,擦撞1輛停放路邊轎車。(讀者提供)
首次上稿 23:50
更新時間 12-24 08:03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區曾姓市民昨(23)日晚間走行人穿越道穿越保華二路,突遭蔡姓男子騎機車撞傷,右腳骨折,機車還波及路邊停放轎車,2人雙雙送醫治療;警方初步認定蔡男未禮讓曾翁肇事責任明顯;保安里長謝昆政促市府裝設紅綠燈,以維護民眾通行安全。
75歲曾翁晚間到鳳翔國中運動後,來到鳳山區保華二路、鳳甲二街口,徒步行走斑馬線,穿越保華二路要回家。
不料27歲蔡姓男騎士正騎機車沿著鳳甲二街行駛,途經保華二路、鳳甲二街口,疑似燈光昏暗沒看到曾翁,加上路口沒有紅綠燈,當場騎車撞傷曾翁。
蔡男則騎車「犁田」受傷,機車還向前滑行,擦撞1輛停放路邊轎車;警方據報到場處理,對蔡男實施酒測,確認沒有酒精反應。
警方呼叫救護車,協助2人送醫,蔡男手腳擦挫傷,曾翁則右腳骨折,必須住院治療,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警方勘驗車禍現場,確認曾翁行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蔡男騎機車撞傷,初步認定蔡男肇事責任明顯,後續將進一步判定。
由於肇事路口保華二路、鳳甲二街口大,以保華二路四線車道、鳳甲二街二線車道,且為T字路口,距離鳳翔國中側門約600公尺,附近又有公園,加上夜間燈光昏暗,經常發生車禍,地方陳情裝設紅綠燈多年未果。
地方認為這個路口很危險,經常發生車禍事故,鳳山區保安里長謝昆政爭取裝設紅綠燈多年未果,如今又發生行人被撞車禍,感嘆「一定要死人才裝」嗎?議員李雅靜爭取4年無下文,促市府裝設紅綠燈,以維護民眾通行路口安全。
警方認定蔡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將開罰7200至3萬6000元,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
高雄曾翁行走斑馬線突遭騎士撞傷骨折送醫治療。(保安里長謝昆政提供)
蔡男機車向前滑行,擦撞1輛停放路邊轎車。(保安里長謝昆政提供)
高雄曾翁行走斑馬線突遭騎士撞傷骨折送醫治療。(保安里長謝昆政提供)
蔡男騎車「犁田」受傷,機車還向前滑行,擦撞1輛停放路邊轎車。(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