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漏水 中市建設局拿基金補強、議員認廠商應修復
市議員楊大鋐表示,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漏水修復,不應動用基金修復。(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天審查地政局及附屬單位預算,其中建設局新建工程處針對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修復補強工程,編列支用區段徵收基金2.1億元,引發議員楊大鈜的質疑,該地下停車場地下3樓一直漏水,是廠商疏失,建設局拿基金補強實屬不妥,是否還在保固期中,廠商有責任修復,不應用區段徵收基金來支付,要求保留大會發言權。
建設局表示,正跟廠商訴訟中;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這只是暫時性,一旦訴訟完成,訴訟贏了,建設局還是要歸還,回歸區段徵收基金。
中央公園的經貿路地下停車場在2022年就有民眾反映,為何停車場已啟用,卻只有地下1、2樓可使用,地下3樓卻未開放,楊大鋐配合前市議員楊正中會勘,發現有漏水的現象,要求建設局積極改善。
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地政局及附屬單位預算,其中新工處支用區段徵收作業基金2.14億餘元,進行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修後補強工程。
楊大鋐質疑,明明停車場是施工廠商疏忽,市府卻未向廠商求償,反而用區段徵收基金辦理補強,根本不適當。
楊大鋐表示,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在2017年5 月完工,但卻於保固期內發生地下停車場漏水致地下3樓無法使用,顯然是施工廠商於施作時有工程疏漏,造成地下停車場損壞,至今仍無法使用,影響市民權益也侵蝕該場公有停車場基金之收益。
楊大鋐強調,新工處申請區段徵收基金辦理補強,應該要向施工廠商求賠償,若保證金還在建設局手中就從保證金扣除,而非以基金自行辦理補強。
建設局表示,此案經委託結構技師公會鑑定,地下3樓有裂損情形,導致筏基坑內入滲地下水形成結構破裂,該瑕疵屬施工過程缺失,已多次通知廠商履行保固責任,但廠商無意願修復,建設局已先行辦理修復計畫現正規劃設計中,並針對廠商遲未依保固責任修復,已扣押保固金並進行訴訟求償瑕疵改繕費用,目前一審審理中。
市議員楊大鋐質疑中央公園地下三樓漏水,不應用基金來修復。(楊大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