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員工輕生案「無法證明霸凌」? 醫:辱罵壓力已構成霸凌
對於勞動部員工疑遭霸凌輕生,勞動部長何佩珊與次長許傳盛向家屬、外界鞠躬道歉。(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針對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人員輕生案,勞動部今(19日)說明調查報告,指出現有事證無法證明當事人遭受長官職場霸凌,但分署長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以及有咆嘯、侮辱、貶低等行為,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則認為主管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並造成同仁極大壓力,這種情形已經構成職場霸凌。
勞動部長何佩珊、政務次長許傳盛說明調查報告,提到據訪談同仁說法,謝宜容會有咆嘯、侮辱、貶低等行為,讓同仁感受到相當大的心理壓力,甚至有人要接受心理諮商,還有過度交辦工作的情形,有時候凌晨1點、5點交辦工作,10分鐘沒回訊息,隔天就要進辦公室約談。
楊聰財表示,職場霸凌通常指在工作環境中,個人長期受到來自上司、同事或組織的系統性負面對待,以至於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工作表現或職場關係受到重大影響。
楊聰財指出,霸凌的形式包含言語攻擊,如辱罵、貶低或侮辱;行為上的欺壓,例如過度指派不合理工作;故意孤立或施加過大的心理壓力。若以此案來看,辱罵與貶低屬於心理層面的職場霸凌,過度工作要求屬於工作負荷層面的職場霸凌,不合理時間點與要求更進一步突顯主管未善盡合理管理責任。
楊聰財指出,主管情緒失控、辱罵員工,屬於言語暴力的一種,這不僅傷害員工的自尊,還可能導致員工長期處於焦慮和壓力之下,進而影響心理健康,例如產生自我懷疑、憂鬱或焦慮症狀。
楊聰財也提到,主管在非工作時間如半夜1點或清晨5點要求員工立即回覆,並要求短時間內完成,屬於過度負荷的工作壓力,且缺乏合理性。這種行為可能導致員工無法平衡工作與生活,甚至損害其身心健康。
楊聰財也提到職場霸凌會造成員工生理健康惡化、心理創傷、職業發展受阻、社交孤立、工作表現下降、離職率增加、家庭關係受影響、企業形象受損、精神健康危機、對新進員工的負面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