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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8月裁罰87家違反勞基法企業 中興巴士集團共挨罰350萬

中興巴士集團旗下新北客運、光華巴士及中興巴士因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休息時間等,8月共遭台北市勞動局罰350萬元。(資料照)

中興巴士集團旗下新北客運、光華巴士及中興巴士因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休息時間等,8月共遭台北市勞動局罰350萬元。(資料照)

2024/10/07 16:53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台北市勞動局公布8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7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37萬元,其中中興巴士集團旗下新北客運、光華巴士及中興巴士因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休息時間等,共遭罰350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今年8月份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5家(28.74%);未給假日工資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3家(14.94%);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3家(14.94%);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1家(12.64%);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計10家(11.49%)。

中興巴士集團旗下新北客運共遭裁罰170萬元、光華巴士100萬元、中興大業巴士80萬元。3家公司皆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休息時間;新北客運另違反第32條第2項及第38條第4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以及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休完之特休,未發給工資。

勞動局指出,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勞工超時加班並應給予勞工足夠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勞動局表示,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詳細裁罰名單可上台北市勞動局「違反勞動法令公布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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