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大霉啦!2軍官圖方便偷刻營長、營輔印章遭判刑
2軍官為方便辦理業務,私刻直屬營長、及營輔導長印章遭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某單位上尉、中尉軍官,為方便辦理採購結報經費業務,私刻直屬營長、及營輔導長印章,向主計單位呈報業務,經單位發現有異,移請憲檢偵辦,兩人被法院各判4月及1年5月徒刑,均得緩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及吳姓軍官負責單位補給業務;必須將算結報資料,依核決權限層轉少校營輔導長、營長審核後,始得呈報主計單位辦理經費結報。
但陳、吳兩人因無法如期繳交所承辦採購案之結報資料,竟未經授權,擅自於前年5月,請刻印店業者,偽造「營輔導長」及「營長」之職銜印章各1顆,方便用印處理承辦的結報業務,偽造之印文及署押共18枚。
持向不知情之主計單位辦理經費結報,被單位察覺有異,函請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協助,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陳、吳到案坦承犯行,橋頭地院依偽造印章罪、及偽造公文書罪,分別判處4月及1年5月徒刑,審酌兩人因貪圖作業之便,一時失慮致罹刑章,與被害人成立和解,而宣告各緩刑2年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