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輕軌拍照打卡注意! 進入軌道擬重罰百萬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高雄輕軌常有民眾拍照打卡,尤其在美術館站拍攝「龍貓隧道」,不過,卻造成妨害行車安全,交通部預告「大眾捷運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或車輛入侵捷運路線、橋樑、隧道和場站非公眾通行範圍,以及在捷運軌道上堆疊放置或拋擲物品妨礙行車安全,將重罰100萬元。
交通部預告修正「大眾捷運法」,增訂非大眾捷運系統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場」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並增訂於大眾捷運系統軌道或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之罰則,也同步提高闖入大眾捷運系統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罰則。
交通部表示,現行輕軌系統多採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營運,導致時常有行人或車輛闖入非供公眾通行的鐵路路線範圍,因此修正草案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人員,進入捷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場、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場所,現行罰1500元到7500元,修正草案將提高至1萬元到100萬元。
此外,草案也參照「鐵路法」規定,新增在大眾捷運系統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也將罰1萬到100萬元。
為強化事故通報機制,修正草案也規定,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時,均須辦理通報,並應訂定應變計畫,由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應變計畫內容及演練情形;另應與地方政府建立災害防救工作聯繫平台,並定期召開聯繫會議。
根據修法,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須根據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提出安全管理報告,並為利地方主管機關調查,須保存列車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等紀錄。增訂地方主管機關之監理權責,其得檢討或調查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並可依法處裁或為其他必要處置;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配合調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否則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