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維護建案周邊公設 桃市府列階段勘驗項目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修正管理要點,建案造成周邊公共設施損害若未修復,將列為階段勘驗項目,讓建商無法繼續工程。(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修正管理要點,建案造成周邊公共設施損害若未修復,將列為階段勘驗項目,讓建商無法繼續工程。(建管處提供)

2024/08/16 10:47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鑑於建案周圍道路和人行道等公共設施,常因重型機具頻繁出入導致損壞,影響用路人安全;為此市府建築管理處發布修正「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要求建案周邊公共設施因施工損壞,建商須立刻修復,建管處將列管該案階段勘驗執照,建商若未完成修繕,建管處將不受理該建案下一階段施工勘驗,等於宣告工地停工。

建築管理處長莊敬權表示,雖然依建築法規定損壞公共設施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但不影響建案進度,此次修正管理要點納入勘驗管制,將影響建商施工期程,讓建商不得不正視工地周遭公共設施維護,藉以維持優質環境,還給週邊鄰里住戶良好的居住品質。

他也提到,去年起針對龜山A7、八德重劃區等建案熱點啟動公設維護專案稽查超過20處工地,罰款54萬元,但發現裁罰手段仍有不足,因此於今年初啟動修正管理要點,邀集養工處、13區公所討論,決議對於建案周邊因施工所導致的公共設施損毀,建商若未完成修繕,建管處將不受理該建案下一階段的施工勘驗,等於宣告了該工地停工,嚴正杜絕工地,每次都拖延到工程收尾,才要修復公共設施的情形。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修正管理要點,建案造成周邊公共設施損害若未修復,將列為階段勘驗項目,讓建商無法繼續工程。(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修正管理要點,建案造成周邊公共設施損害若未修復,將列為階段勘驗項目,讓建商無法繼續工程。(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修正管理要點,建案造成周邊公共設施損害若未修復,將列為階段勘驗項目,讓建商無法繼續工程。(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修正管理要點,建案造成周邊公共設施損害若未修復,將列為階段勘驗項目,讓建商無法繼續工程。(建管處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