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大數據平台資料不夠完整? 觀光署:4月起陸續匯入
交通部觀光署建置觀光大數據平台,蒐集各項數據,提供觀光政策訂定參考。(資料照)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交通部觀光署建置觀光大數據平台,蒐集各項數據,提供觀光政策訂定參考,但審計部認為,平台缺乏完整性的營業數據。觀光署表示,已規範旅行業填報年度營收及出團資料,可供營業資訊參考,至於旅宿業營運資料,已安排匯入平台,也將建置旅宿產業指標運算模組,供觀光政策研訂參考。
觀光署2020年建置的觀光大數據平台,匯入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三大業務系統資料,以及公務統計資料、管理處人車流數據資料、中華電信人流數據等,作為觀光署政策規劃、產業轉型、市場精準行銷、提升旅遊服務等工作的參考。
但審計部報告指出,該平台蒐集的觀光產業營業資訊,旅行業方面僅透過電子發票統計每月旅行及相關服務的消費筆數和金額,缺乏全面完整性的營業數據;旅宿業方面,僅有縣市別的住用率與房價資料,沒有個別業者營運狀況,例如客房收入、餐飲收入、住用率等。
審計部認為,完整的資料蒐集,有助於建構產業指標運算模組,協助研訂觀光政策,請觀光署加強蒐集資料,強化平台效益。
對此,觀光署說明,旅行業方面,已於2019年針對旅行業管理系統資料庫結構進行分析,並於2020年將其資料庫,包含旅行社營運狀況、出國組團動態登錄及旅行社糾紛案件資料表匯入大數據平台,並持續匯入資料至今。
觀光署指出,其中有關旅行業營運狀況填報,是旅行業者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20條第3項規定,定期填報資料,其中包含旅行業之年度營收情形、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公司主要經營市場等,以作為旅行業營業資訊參考指標。
至於旅宿業營運資料,今年4月已匯入去年度資料,包含個別業者營運狀況,如客房收入、餐飲收入、住用率等,今年度上半年資訊,也將在近期匯入,並完成分析功能開發;而旅宿產業指標運算模組,預計今年11月底前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