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催、騎士走走停停 北市自行車「人車共道」危險重重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台北市YouBike數量超過2萬輛,年末還會引進1000輛2.0E電輔車,單車騎士抱怨許多人行道「人車分道」形同虛設,為避開行人在車道走動,得走走停停;行人則反映有騎士會按鈴催促,很沒禮貌。北市交通局表示,在人車共道或分道範圍內,單車都應禮讓行人並減速慢行。
截至去年,台北市自行車道共有314.11公里,以人車共道為主。騎士黃先生說,即便是人車分道,也常有行人走在自行車道上,或是行人突然進入車道範圍。他說有的自行車道很小,又要閃樹木或機車,不如直接騎慢車道比較方便。
江小姐則說,走在人車共道的人行道上,有時都會被單車騎士按鈴催促,覺得很沒禮貌。他認為自行車在人行道上就應該慢慢騎,而有些人雖不會按鈴但會逼車、甚至蛇行。他說若行人走在自行車道上,騎士可以提醒,但行人在人行道上有優先權,還是希望走路時不會被突然冒出來的自行車嚇到。
翻閱法規,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規定,自行車專用車道得上磚紅色;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5章則提到,「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之鋪面宜與車道、人行道採用不同種類之材質、顏色以資區別」。
然而目前台北市多數自行車道鋪面都與人行道相同,「人車分道」路段多僅以白色實線繪製自行車道,實體分隔路段佔少數,且自行車可雙向通行,車道卻無法容納2台車會車,因此往往會騎到車道外。而部分路段人行道寬度跟自行車道差不多,依習慣靠右邊走,行人確實容易走在車道上。
連小姐說,騎在人行道上需要一直注意行人,行人走走停停有時候只能下來牽車;但在慢車道又得注意機車,還得小心靠站公車和隨時會突然停車的計程車。他說丹麥哥本哈根的自行車道規劃的就很好,除了確實採不同鋪面顏色分道外,還有各種給腳踏車騎士的貼心設計。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自行車屬慢車,原則上應在慢車道上行駛。若在未開放騎乘自行車之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也不能行駛在行穿線(斑馬線)上。
但民眾林先生指出,自行車和機車速度差很多,騎在慢車道上很可怕,如果要共道的話,他認為腳踏車和行人放在一起比較合理,而行人路權仍大於自行車。
北市交通局表示,「人車共道」規劃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規定,在人行道適度寬度等條件允許下,設置人車共道標誌,開放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但自行車騎乘時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禁止騎乘騎樓。
交通局主任秘書劉嘉祐說,未來將加強宣導騎乘相關規定及友善騎乘文化,而交通管制工程處會針對人行道淨寬2公尺以上路段持續檢討開放人車共道,亦配合人行道改善工程檢討將人行道加寬;如人行道淨寬達3公尺,即可設置人車分道,以改善自行車行駛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