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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命案死者因懷孕遭資遣? 北市勞動局:檢具事證將依法處理

新北市三重區昨晚發生一家3口命案。(記者徐聖倫翻攝)

新北市三重區昨晚發生一家3口命案。(記者徐聖倫翻攝)

2024/07/10 16:13

〔記者江采蓁/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昨(9)日傳出人倫悲劇,42歲廖姓男子殺害劉姓妻子後,開車帶著不滿周歲的幼子至台北市北投區馬槽橋下輕生,據警方調查,兩人原皆在南港區不同的科技公司工作,劉女因懷孕遭資遣,後又傳出因害喜才離職。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若勞工遇到疑似懷孕歧視之勞資爭議,除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外,也可檢具相關事證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申訴,勞動局將依法處理。

新北市三重區昨發生一家3口喪命的人倫悲劇,據警方調查,廖男與劉女原皆在南港區不同的科技公司上班,劉女因懷孕遭資遣,今又傳出因害喜才離職,但廖男恰巧也遭資遣,孩子出生後兩人皆沒有工作,靠雙方家長接濟,警方不排除廖男恐因找工作一事壓力過大,因此做出異常舉動,詳細原因仍在釐清。

對此,台北市勞動局回應,依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第15條規定,申訴及審議案件之進行以不公開為原則,故不便透露是否有類似案件,但勞工遇到疑似懷孕歧視之勞資爭議,除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外,也可檢具相關事證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申訴,勞動局將依法處理。

勞動局表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同法第38條之第1項,雇主違反第7條至第10條、第11條第1項、第2項規定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第6項有前條或前5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以及公布事業單位名稱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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