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劃設比照屏東縣標準 張麗善:私有地全改為農2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在議會答詢指出,將比照屏東縣標準採2分法,農地劃設公有地劃為農1、私有地全劃為農2。(記者黃淑莉翻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針對《國土計畫法》農地劃設,今(13)日在雲林縣議會有多位議員提出質詢,民進黨團建議中央暫緩2、3年實施,不要草率上路,杜絕有心人操作。雲林縣長張麗善則表示,針對功能分區農業發展區劃設雲林在第3階段修正,比照屏東縣採二分法,就是公有地劃為農1、私有地劃為農2,保留私人土地未來彈性變更發展。
另昨(12)日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到雲林針對《國土計畫法》爭議討論,會中張麗善針對農1、農2劃設範圍、檢舉獎勵、罰責等問題提出看法。
張麗善指出,昨天她有跟董次長直接表達想法,針對農地劃設縣府大概會比照屏東縣政府採二分法,私人土地全部劃為農2、公有地劃為農1,這樣對私人土地的地主保留他們未來彈性變更的機會,這樣對他們才公平,新修正的農1、農2加起來雲林一樣是8萬多公頃,還是符合全糧食自給率比例。
至於是否會在6月底前送出國土功能分區圖,張麗善說,農業部到縣在針對農業的補償都還沒有明確,昨天她也向董次長表達要內政部與農業部對話,保障農民的權益,如果有共識雲林縣府會配合全國送出。
民進黨團議員張維崢、洪如萍、江文登、蔡孟真、蔡岳儒聯合質詢指出,《國土計畫法》地方紛擾太多,透過今天質詢釐清權跟責,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是地方政府要做的,地方政府該作而作為,不要為了自己不作為散播不實言論,功能分區圖至今全國只有3縣市送出,多數農業大縣未釐清前,不分藍綠一致要求《國土計畫法》暫緩實施2至3年,讓各縣市準備更多充足再上路。
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議員要求《國土計畫法》暫緩2、3年再上路。(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