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燈會「蟲洞」雷射光射壞手機 9名遊客獲賠3萬多元
民眾在元宵燈會「時光蟲洞」拍照,事後手機螢幕出現紫斑。(資料照)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今年2月中台灣元宵燈會在在中央公園舉行,多名遊客手機拍攝「時光蟲洞」遭雷射光強照,當晚再拍照出現紫色斑點,事後有9名遊客向台中市府索賠感光元件損壞維修經費,經民進黨市議員張芬郁協調承辦廠商理賠3萬5857元;獲賠償遊客表示,建設局及廠商原先只同意賠償1千元,實在太草率。
台中市建設局說,燈會後接獲9件手機損害賠償申請,均交由施工廠商與民眾完成賠償協議,而「時光蟲洞」燈區使用雷射光束營造科幻感,首度發生遊客財損索賠,未來與廠商擬定契約會列入相關賠償條款。
中台灣元宵燈會今年2月16日開展,建設局「龍之異次元」燈區當時遭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質疑,高強度雷射光可能損害手機感光元件,有民眾發文稱,新買iPhone手機拍攝時出現紫色斑點與線條、無法維修。
張芬郁說,由於蟲洞光束強大、未提醒雷射光束直射可能危害眼睛或手機,9名遊客手機被雷射光「射壞」,當時立即通知觀光旅遊局儘快貼出警示,民眾事後反映理賠過程感受不到誠意。
吳姓男遊客表示,手機出現紫色斑點後致電建設局如何聲請「國賠」,今年4月下旬,局方安排受損用戶與廠商協議賠償,起初只同意賠償1千元,還要上班時間請假到指定地點協議,最後以維修費用折舊賠償達成協議,自己獲賠約6千元。
吳男說,理賠須舉證在蟲洞拍照導致手機損壞,這對民眾來講有困難,不是每個人都有保存相片習慣。
建設局強調,「龍之異次元」穿越蟲洞燈區以大量光影佈展,在隧道出口頂端由高處往地面打出雷射光源,再搭配噴霧營造蟲洞穿越感,由於光影策展運用愈來愈廣泛,未來會在講求效果時注意光影運用。
至於理賠過程不符民意,建設局說,首度發生舉辦活動財損問題,未來擬定契約會要求廠商列入賠償條款。
「時光蟲洞」燈區使用雷射光束營造科幻感。(資料照)
民眾稱新買iPhone出現斑點。(台中市議員張芬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