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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案團訟、假扣押遭質疑停擺 北市法務局:絕無拖延

寶林案重症患者抱怨團訟程序費時,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絕無拖延,籲各界勿以片斷資訊抹煞同仁辛勞。(法務局提供)

寶林案重症患者抱怨團訟程序費時,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絕無拖延,籲各界勿以片斷資訊抹煞同仁辛勞。(法務局提供)

2024/06/03 14:20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寶林茶室中毒風波為國內首起邦克列酸中毒案,事發至今已逾兩個月,傳寶林案重症患者抱怨團訟程序曠日費時,且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至今停留於意向書收件階段,還未申請假扣押,擔心寶林負責人黎仿軒早已脫產。法務局對此聲明,市府與消基會並無拖延團訟程序,且並無家屬以個人名義申請假扣押,呼籲各界勿以片斷資訊抹煞同仁辛勞。

關於團訟時序,法務局說明,4月19日已透過社工轉交團訟意願書給關懷對象及家屬填寫,5月1日也函詢消基會協助團訟意願,5月20日經消基會同意後依《消保法》提起團訟,並由消基會訂6月13日舉行說明會。法務局強調,「是否參與團訟」需由當事人及家屬審慎評估決定後提出意願書,市府及消基會並無拖延,且選擇個人訴訟、加入團訟是獨立程序,媒體轉述律師評論市府有導致受害者誤認「團結力量大」云云,對承擔團訟工作的消基會並不公平。

針對假扣押爭議,法務局表示,依《民事訴訟法》第522條,假扣押聲請必須由本案的債權人,也就是被害人提出。法務局說明,寶林事件受害人並非市府,與基泰大直事故有別,由於市府於基泰事故受有財產損害,可以在第一時間以市府名義提出假扣押,倒塌受災戶部分則是提供補助,若有委任律師提出假扣押,則市府補助費用;但寶林茶室市府非受損害者,家屬部分第一時間市府透過社工提供律師諮詢,如家屬有委任律師提起假扣押需求,則市府將補助律師費用。

法務局接續指出,市府於寶林事件發生時即啟動相關機制,已透過社工將律師聯繫方式提供給每位被害人,也表明願意提供假扣押相關的律師服務與費用,但截至目前並無家屬以個人名義申請假扣押,法務局先前也委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消基會進行評估,兩單位目前評估寶林茶室財務狀況不佳,因此沒有必要提出假扣押申請。

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補充,寶林茶室負責人、店長、廚師、代理廚師、助理廚師等5人目前未有出、離境紀錄,仍屬檢方限制出境處分期間。

醫療費用方面,法務局說明,針對寶林事件有重症醫療需求者,社會局皆有代墊費用,後續交由衛生局及社會局說明。

法務局也表示,寶林茶室事件發生迄今,法務局、衛生局、社會局、社工、消基會與犯保協會同仁皆盡力協助被害人與家屬,彙整可用社會資源維護市民權益,感謝媒體和所有人的監督與建議,呼籲勿以片斷資訊抹煞市府及消基會、犯保協會同仁的辛勞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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