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將加嚴空氣品質標準 預計9月上路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進一步改善空品,環境部今(29)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濃度標準。環境部表示,此次修正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皆已達世衛組織建議的最嚴標準;PM10及PM2.5也較日韓、香港及中國嚴格。草案預計9月公告上路,屆時空氣品質指標(AQI)的標準也會調整。
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表示,此次空氣品質標準的修正,主要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建議、歐盟針對各污染物不同階段性目標等,加嚴國內各污染物標準值。其中,懸浮微粒(PM10)日平均值標準從100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90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從50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40微克/立方公尺;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從15微克/立方公尺,加嚴到12微克/立方公尺。
二氧化硫小時平均值則從0.075ppm加嚴為0.065ppm、年平均值從0.02ppm加嚴為0.008ppm;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從0.03ppm加嚴為0.021ppm;一氧化碳小時平均值從35ppm加嚴為31ppm;臭氧小時平均值則從0.12ppm加嚴為0.100ppm。
張順欽表示,其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皆已達世界衛生組織最終目標或世界最嚴標準;PM10及PM2.5較日本、韓國、香港及中國大陸嚴格;二氧化氮及臭氧則與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相當。
另因應空品標準加嚴,此次也修正各縣市劃設二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規定,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劃定,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達標與否的方式。該草案預計9月就會公告上路,屆時空氣品質指標(AQI)的標準也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