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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年資不能累計敘薪 范雲:地方不該以財政窘困為藉口

民進黨立委范雲(右2)召開「代理教師薪資竟然永遠不會漲!?大法官釋憲案辯論後」記者會。 (記者劉信德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右2)召開「代理教師薪資竟然永遠不會漲!?大法官釋憲案辯論後」記者會。 (記者劉信德攝)

2024/03/12 20:33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天就代理教師敘薪案進行言詞辯論,民進黨立委范雲偕釋憲聲請人張凱翔、法庭之友意見書律師楊博勛及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召開記者會。范雲指出,全國教育品質不該以地方財政狀況不一為藉口,讓教師勞權和學生受教權受不平等待遇。

全國年資敘薪一國多制 致差別待遇

范雲指出,目前代理教師比例持續飆高,原因是國家在少子女化狀況下地方政府以財政窘困為藉口造成的。有非常多代理教師具有教師資格,但因地方政府沒有開出正式教師職缺,所以只能成為代理教師。現行代理教師年資敘薪一國多制,台北市、金門縣有採計年資,台中市、桃園市只有高中老師採計,連江縣僅採計當地年資,另國教署轄下國立高中都有採計,其餘均無法累計年資。

憲法法庭聲請人、教師張凱翔在106學年度於新北市某高中擔任代理教師時,要求校方採計先前2年的年資敘薪,但學校以新北市政府訂定的職權命令,做成不採計的處分。後續張凱翔持續申訴、再申訴、打行政訴訟,取得釋憲聲請資格,憲法法庭今天進行言詞辯論,爭論包括代理教師敘薪相關的4個法規和4個政府函示,是否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是否違反再授權禁止原則、是否符合教育中央與地方分權、是否違反平等原則,以及是否合乎比例原則、有無侵害人民財產權等,結果最晚在8月出爐。

由於代理教師敘薪屬定期行政處分,不論原校留任或轉任他校,每年都必需重新申請處分,除了106學年的敘薪案,張凱翔又針對107、109、111學年度敘薪案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目前已有2案法官確信有違憲疑慮,待釋憲結果出爐後再處理,1案高等行政法院認同其所提的違憲理由,發回地方行政訴訟庭更審。

張凱翔主張,現行主管機關並未以法律或自治條例規範代理教師敘薪事項,有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第15條保障財產權、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第165條保障教育工作者的旨意。

部分區域代理教師比例超過20%

黃湘仙說,去年發生的國三生割喉案,其實有個重大隱憂,在於有很多生教組長是由代理教師兼任;前陣子特教生打老師的案件,目前特教代理老師的比例也超過15%,顯示代理教師正承擔教學現場大量責任。

范雲補充,今早監察委員也有提到,有些地方代理教師比例甚至高達20%,代理教師反而成為教學主力,甚至被丟包更多工作。當老師的權益都不保時,如何保障他們安心教學。

范雲指出,過去20年來,代理教師薪資待遇不公平,多數縣市工作年資無法累計,擔任代理教師多年、薪資永遠維持一樣,不僅有本案釋憲聲請人張老師的案例,竟有具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26年來薪資完全未調漲的誇張案例。工作年資無法得到適當考量,導致教育人才流失,影響學生受教權。這次案件關乎教育質量和勞動權益,對台灣教育的未來影響深遠,呼籲教育部應根本解決問題。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工會同時在此案以「法庭之友」出具意見書,提出目前各地方主管機關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對代理教師規定存在法律空白。此外,代理教師敘薪缺乏全國統一標準。工會對此主張修法,應讓具有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享有與編制相當的薪資待遇,以符合憲法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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