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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配電場藏林口校園5師罹癌2死 1300萬外遷費用台電只出一半

市議員蔡淑君說明案情。(記者董冠怡攝)

市議員蔡淑君說明案情。(記者董冠怡攝)

2024/03/05 17:11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口區去年初大停電,市議員蔡淑君今天表示,某間學校意外發現地下一樓設有高壓配電場,校方希望遷移設施,但費用高達1300萬,台電只願意出一半,先前已開會協調,其中1名在校服務28年的女老師會中指出,近年包含自己在內,共有5名老師罹癌,其中2人往生,雖然無法確定是否跟高壓電有直接關聯,但已造成老師們人心惶惶,擔心「不曉得下一位是誰?」

蔡淑君表示,去年接獲某校陳情,指稱當日大跳電後,台電半夜要求進場搶修,才有辦法盡速供電,校長才知原來校內竟有高壓配電設施,後來台電說民國85年曾致電校方要設置設備;去年至今歷經數次協調,外遷費節節攀升,質疑台電根本無意遷移,已要求教育局委外聘請其他水電技師評估所需經費。

這名女老師說,自己是乳癌患者,除了她之外,還有3名同事罹患乳癌、1人大腸癌,其中2名老師已病逝,無奈「我們在為孩子服務,身體健康卻得受到威脅」,質疑台電一通電話就佔地為王,搬遷費還只出一半,講了一堆高低壓電等專業內容,來了又說輻射線很低(應為電磁波),「你是投手兼捕手嗎?」

校長回應,校方從未收到台電在校設置高壓電中繼站的公文,對方也未取得同意,時間久遠難以追溯設置日期,然而基於管用統一原則,校方卻又無權管理。近年來有同仁陸續罹癌,雖然無法得知是否與高壓電設備直接相關,但仍希望台電能另覓他處置放高壓電箱,將原場地交還學校使用,未料,台電告知遷移費用高達1362萬元,要求學校和教育局負擔一半,實在不合理且強人所難。

教育局回應,教多次與校方共同協調台電遷移,但未獲台電允諾,建議台電應規劃合適遷移地點,以符管用原則,原場地交付校方管理,而且電廠遷移費用應由台電全額負擔,如涉及校內使用、管線部分,可由教育局協助處理;倘若電箱功能是由校外民眾使用,台電應全權負責。

台電台北西區營業處副處長梁國珍回應,經查該用戶配電場所是依電業法及台電公司奉經濟部核准施行「營業規章」規定設置,因應當時學校有新設用電需求,而非為了供電給社區;配電設備電磁場極低,對人體健康無影響,數值約5-30毫高斯,遠低於環保署公告「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暴露指引」規定限制值以下;遷移費用也是依規辦理,台北西區營業處將再拜訪校方協調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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