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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車占用電動車格 北市3月起開罰

今年台北市各停車場可建置1200格充電格位。(北市停管處提供)

今年台北市各停車場可建置1200格充電格位。(北市停管處提供)

2024/02/22 12:40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電動車已成趨勢,台北市也廣設電動車格位,但車位卻常被燃油車輛占用。台北市交通局今宣布,今年3月起,燃油車輛違規占用電動車格位,將依停車場法開罰600元至1200元罰鍰。大安區辛亥路一段及大安路一段175巷兩處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將試辦每30分鐘累進費率收費管理。

依交通部公路局統計,台北市截至今年1月底電動車掛牌數已達1.6萬輛,目前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共有600格充電格位,今年6月底預估可完成442格,12月底預估完成758格,今年台北市各停車場預計可建置1200格充電格位。

不過今年新增的1200格充電格位以慢充為主,快充格僅20格。停管處表示,普設快充台電申請用電流程可能較長,對於用電車較不便,多方考慮後決定先廣設慢充,讓車主先有電可充。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於格位標線內劃設綠色內框線,並設有「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標示牌面。充電專用格位僅供電動汽車充電,電動車汽車充電專用格位以差別費率計費,每小時加收10元;未充電者每小時再加收10元,未來將逐步改採以度計費。

停管處長李昆振表示,希望透過差別費率鼓勵電動車充電後不要占用充電格位,也讓燃油車不要占用充電格位,有了法源也可以讓非電動車尊重格位設置。

停管處也將於2月26日起在大安區辛亥路一段(汀州路三段至新生南路三段)及大安路一段175巷(大安路一段至仁愛路四段48巷)兩處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試辦裝卸貨累進費率收費管理,為期6個月,未來可能擴大。貨車格位累進費率為每30分鐘計費,前2次30元,第3次起每次60元,可減少裝卸貨格位遭占用,提高周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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