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違禁品管制 潘文忠:將訂範本指引供各校遵循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中)、教育部長潘文忠(右)、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左)說明校安機制會議內容。(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學生遭割頸送醫不治,學校安全成為關注焦點。行政院今(2)日邀集地方政府召開檢討策進會議,會中聚焦7大面向討論。針對違禁品管制部分,教育部長潘文忠於會後表示,地方政府提及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現行程序過於繁瑣,未來除讓定義更明確,也會賦予學校較大的彈性和機動性;至於具體措施將於4日邀集代表團體進一步討論,並建立範本指引以供各校遵循。
潘文忠表示,針對各界關心,有關學校訂定高關懷對象學生違禁品檢查機制,會中討論有幾個方向。首先,確實有必要針對地方或學校釐清相關定義,對於特定高關懷學生的檢討流程,希望能更有彈性,賦予學校機動式做這部分規劃,縣市希望由教育部會同地方政府建置範例指引,讓學校可以具體遵循。
政務委員林萬億補充說明,目前是有違禁品檢查規定,但六都同仁希望可以更明確且有彈性,希望教育部定出指引,他們認為操作起來有窒礙難行之處,譬如說「有相當理由及證據是什麼?你覺得特定學生涉嫌什麼犯罪?很多老師也不知道,什麼叫做緊急危害等」,期待教育部把這部分更明確,保留當下處理空間。
另外,潘文忠也提及,後續也會針對中大型學校擴編人力,教育部和地方局處有就人力增加、配置等進行討論。大家也關心辛苦的基層專輔人力,希望有更可以久任的機制,畢竟他們乘載相當大的責任,希望能在薪資、福利、升遷等,讓更多在第一線學校服務的人力久任,他們對於學生各方面的掌握是重要的。
至於少年觀護所、矯正學校如何與社區銜接部分,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機構內的處遇分成兩大類,一是已經裁定確定到少年矯正學校上感化教育,另一是未裁定前的收容,通常是收容在少觀所。
陳明堂說,通常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時,一般是3到5天,最長15天,但依法律規定是可以延長到3個月,進入收容所後,少年的學校課業會中斷,根據社會安全網2.0的規定,要讓他學業不中斷,這部分法務部和教育部合作,引進社區附近學校的老師到裡面上課,也研議能否用視訊的方式讓學業不中斷。
陳明堂進一步指出,出收容所有2種狀況,一是定期的少年法庭,這部分要求在5天內要通知學校,另一是開完庭後當庭釋放,這部分無法預知,不過因為出收容所要辦手續,因此要求在2到3小時內由少年觀護所通知學校接手,讓學校不漏接,學校再運用資源讓學生受到高度關懷,在轉銜上不漏接。
此外,對於有家長提出要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林萬億表示,是否要修法、要修哪一部分,這部分會由司法院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