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推「減塑」列管350飲料店 違規最高罰6000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長李易書(右2)向業者宣導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情形。(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符合「禁用一次性(用)塑膠飲料杯」的飲料店,包括連鎖及非連鎖的店家約有350家,縣府為推動垃圾源頭減量,已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全縣飲料店不得再提供塑膠一次性飲料杯,估計每年可減少約1700萬個塑膠杯使用量,縣府環保局呼籲業者共同落實減塑政策,違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實施首日適逢元旦假期,南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仍率隊至南投市的飲料店宣導,並檢視業者有無配合禁用,實地稽查3家,均符合規定。
李易書說,規範飲料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性飲料杯,雖可達到減塑目的,但民眾若能自我約束自備環保杯,那麼垃圾源頭減量的效果相信會更好,且今年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仍持續享有5元以上的折扣優惠,希望南投鄉親踴躍加入「不塑之客」行列,共為環保盡分心力。
南投縣政府宣導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記者謝介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