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施工電纜掉國道釀1死 高公局將開罰6萬元
2日一輛廂型車於國道勾纏到台電施工垂落的電纜,被拉扯碰撞翻覆,引起連環車禍。(民眾提供)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國道3號南下苗栗通霄路段2日上午,因台電公司承包商施工電纜掉落勾住車輛,導致連環車禍釀1死5傷。因台電施工未提前申請,交通部高公局將依違反公路法開罰6萬元,並要求月底前台電要提出改善措施。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指出,因台電未事先申請施工,明天前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2條開罰6萬元,並要求台電提出改善措施。
彭煥儒表示,未來的改善分為兩部份,高公局自身會加強施工單位來申請的機制;此外就是請台電一起來研議如何吸取教訓,針對所有橫跨國道的纜線加強,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彭煥儒指出,若台電有提前申請,高公局將評估施工情況,若有架設纜線的工程,就會有交通維持計畫,高公局除了會用CMS系統提醒用路人外,甚至需要短暫封閉路段、員警來協助疏導車流,高公局都可以事前安排。
「公路法」第72條第1項規定,「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雖已造成死傷事故,但高公局此次僅開罰最低罰緩額度6萬元,彭煥儒指出,是因為公路法施行細則中規定,累犯才可開罰至最高額度,此次台電屬初犯,因此依法開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