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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市這2路口不禮讓行人 科技執法11/1起開罰

    基隆市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在愛三路(仁一、仁二路)兩個路口。(記者林嘉東翻攝)

    基隆市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在愛三路(仁一、仁二路)兩個路口。(記者林嘉東翻攝)

    2023/10/13 18:1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在愛三路(仁一、仁二路)兩個路口。警方指出,11月1日起開時執法,只要錄到未禮讓行人車輛,就製單開罰。

    基隆市警局交通警察隊表示,愛三路段為基隆市重要道路,特別是仁一路口及仁二路口2處,鄰近東岸商場及廟口夜市,行人穿越密集且車流量大,該2處路口分別為111年列易肇事路口第1位(31件)與第6位(17件),總計發生48件交通事故,造成69人受傷,因此建置科技執法設備,盼能嚇阻交通違規,降低事故發生。

    而警政署則提醒並宣導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二、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保障行人用路安全。

    警政署說明車輛不停讓行人認定要件。(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說明車輛不停讓行人認定要件。(警政署提供)

    警方在愛三路(仁一、仁二路)兩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記者林嘉東翻攝)

    警方在愛三路(仁一、仁二路)兩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記者林嘉東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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