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毅蛋品標示不實案》吳姓負責人50萬交保 桃檢將提抗告
桃市府衛生局、農業局帶隊前往仲毅蛋品公司,了解散裝籃蛋有無落實下架回收。(資料照,桃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闕敬倫/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近日追查進口雞蛋混充國產,發現桃園市仲毅蛋品公司有標示不實情事,衛生局要求業者下架回收。桃園地檢署昨(28)日兵分五路搜索,通知仲毅蛋品公司吳姓負責人及員工共5人訊問,今(29)日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姓負責人,桃園地院諭令50萬元交保,桃檢將提抗告。
桃園市仲毅蛋品公司15日被查到,從中央畜產會取得巴西、土耳其、泰國進口雞蛋,將生產未殺菌液蛋產地標示台灣,並批發賣給糕餅店,散裝籃蛋則賣給早餐店、雜貨店、市場攤販,全部未標示產地,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桃園市衛生局要求業者18日前,至下游商家包括街邊店、自助餐、小吃店等,採自主預防下架回收。
檢察官徐明光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廠商銷售逾期蛋、進口蛋假冒國產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案件,昨日上午搜索5處,並通知負責人及員工共5人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諭命湯姓被告具保新台幣5萬元候傳,另3名被告請回。
桃園地檢指出,吳姓蛋商負責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應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處罰之假冒食品、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記、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刑法第216條及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今日上午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檢表示,經檢察官蒞庭論述,法院今天下午仍諭命吳姓蛋商負責人具保50萬元,檢方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將提起抗告,以利追查逾期蛋品等流向,維護國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