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飲料店限塑啟動 10月起含攤商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南市10月1日起禁用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局加強派員向業者宣導。(圖由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配合中央限塑政策,推動源頭減量,自今年10月起轄內飲料店(含攤商/鋪/販)禁用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南市環保局表示,10月1日起如經查獲違反規定者,最高裁罰6000元。
環保局表示,為減少飲料店及攤販的塑膠杯使用量,南市10月1日起禁用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近來加強政策宣導,除已通知全市約7千家業者,也派員至全市48處夜市、115處公民有市場,逐一向攤商進行宣導,提醒店家儘速盤點庫存,如有庫存塑膠杯,可徵詢供應商回收意願、逕洽鄰近回收業者變賣或交付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同時宣導改用替代材質杯具。
環保局表示,南市目前已有不少連鎖飲料店都改用紙杯替代,但仍有業者努力消化使用塑膠杯。南市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正式實施後,預估每年可減少約1億6千萬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使用。10月1日起如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