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面積冠全台 花蓮率先公告有機農業促進區輔導辦法
花蓮縣3,195公頃通過有機驗證,其中水稻有1365公頃,占台灣有機稻米產量近4成,花蓮縣府本月公告全國第一個有機農業促進區輔導辦法。(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為鼓勵慣行農民轉型有機農業,農業部2019年公布實施「有機農業促進法」,鼓勵民間參與、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花蓮縣府從去年10月預告草案,本月公告「花蓮縣有機農業促進區設置暨輔導辦法」,為全國第一個將有機農業促進區法制化的縣。
花蓮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說,中央實施有機農業促進法後,花蓮縣府即積極依該法第6條規定,檢視縣內有條件設置專區的區域,去年預告草案時,已有8處區域被列為有機農業促進區潛力點,且完成先期評估,包括富里鄉農會、卓溪鄉南安部落、豐濱鄉新社部落、玉里鎮長良有機集團栽培區周邊、壽豐鄉志學有機集團栽培區周邊、鳳榮地區農會、壽豐鄉志學榮光有機集團栽培區等,目前壽豐鄉已有一案準備送件,後續仍將持續輔導有意願、有潛力的區域加入。
縣府表示,為鼓勵農友轉型,輔導辦法中共10大利多政策,包括產銷設施設備資材、加工研發、包裝行銷、課程講習等項目均優先補助,且經費補助比例最高到7成,農民參與驗證及培訓證照也有補助;此外,促進區「營運主體」如輔導非有機農友轉型有機,或採行避免妨礙毗鄰土地有機農業生產之風險管理措施,將酌予補助每公頃1萬元獎勵金給促進區營運處理,每年最高50萬元。
此外,輔導辦法也補助產品農藥殘留檢驗費補助,每區每年補助最高10件,也補助防護鄰田汙染之必要措施、補助畜牧、水產及有機農產品第二部分加工、分裝及流通有機驗證所需費用。
此外,為了讓有機產品擴大銷售,輔導辦法也鼓勵機關學校或民間企業優先採購促進區產品,協調水利相關單位優先予以灌溉水源協助,中央及地方機關所轄補助獎勵或輔導措施優先納入促進區及適用最優惠條件,土壤有機碳儲量每年增加千分之四倡議等,期望輔導有機農業促進區永續發展。
花蓮縣有機農業面積是全國第1名,截至今年7月,通過驗證面積3195公頃、683戶,是全台灣唯一驗證面積超過3000公頃的縣,是第2名嘉義縣的2倍。花蓮縣府統計,其中以水稻43%居冠,面積為1365公頃;第2名的雜糧特作占32%、蔬菜13%、水果10%及茶2%等,其中有機水稻面積1365公頃、有機雜糧特作面積1009公頃,2種作物都是全國唯一有機驗證面積破千的縣市,占全國有機米產量近4成、有機雜糧特作也占全國3成規模。
縣府表示,該法同「自治規則」效力,縣府2021年起陸續在各鄉鎮辦12場次說明會、6場次進階輔導會議,接受各方提出意見並進行修正,去年10月起歷經3次的草案預告及修正,本月16日公告花蓮有機促進區辦法公告,宣示花蓮貫徹有機農業之決心。
在極端氣候影響下,灌溉水不夠往往讓農民大傷腦筋,甚至會發生無法插秧只得休耕,花蓮縣訂有機農業促進區輔導辦法,如加入有機農業促進區,可協調水利相關單位優先予以灌溉水源協助。(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縣富里鄉羅山村的友善生態農法農田。(記者花孟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