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未明訂審查標準挨批 國健署:已有業者送審
加熱菸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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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22日上路,加熱菸需通過「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才可合法上市,目前尚無業者通過審查,意即市面上的加熱菸都屬違法產品,今(7日)有菸友批評,新法上路加熱菸可以合法買賣,但國健署至今沒有明定審查標準,且審查費用高達200萬元,相當不合理;對此國健署晚間發出聲明,衛福部已公告加熱菸為指定菸品,目前也已有業者依規定提出申請,「沒有明定審查標準」是錯誤訊息。
今天上午有數十名菸友召開記者會,批評國健署行政怠惰,資深媒體人彭華幹也到場聲援,其中有菸友提到,菸防法尚未通過前,曾攜帶加熱菸被海關查扣,如今菸法法修正上路,以為可以向海關領回被查扣的加熱菸,沒想到卻被告知要提出「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報告,詢問國健署應如何申請,沒想到卻得不到審查細節,且審查費用竟高達200萬元。
對此國健署簡任技正劉家秀回應,衛福部已公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已訂定申請書、所需檢附的文件、資料、物件及審查收費標準,供送審業者參據,目前也已有業者送審。
至於審查期程,劉家秀強調,審查文件、資料、樣本等皆須依規定辦理,並將邀集公共衛生、衛生政策、毒理學等相關領域專家進行審查,專家將逐一檢視業者所提送的文件資料,如有審查結果就會對外公告。
國健署指出,根據菸防法,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提醒旅客不得攜帶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違法產品入境,如有違法行為均依法查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