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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住家用既存違建 放寬申請接水接電

台北市政府針對住家用既存違建開放申請接水接電。(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台北市政府針對住家用既存違建開放申請接水接電。(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2023/05/31 11:39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為滿足台北市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台北市政府已針對83年以前建造而未取得使用執照的既有建築物,訂定「台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處理要點」,只要備齊申請文件經審核通過,即可向台灣電力公司及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申請接水接電作業,以確保水電供應、維持生活需求。

台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基於生活需求,對於具有住宅生活功能如廚房、衛浴設備及臥室等既有建築物,只要準備包括申請書、切結書、門牌編釘證明書、設籍證明(戶籍謄本及身份證影本)、證明該建築物在83年以前就已經存在的文件(如航測圖或核准之證明文件)及建築物全部平面圖說(需標示申請範圍及住宅生活機能位置),即可送建管處申請接水接電。

申請案經建管處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將獲得公文明確同意他們對既有建築物進行接水接電,便可按照規定程序申請,並妥善保存該公文,逕向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及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申請接水接電作業,以確保水電供應的正常接通。

然而虞積學提醒,此僅是為解決生活迫切需求而暫時同意的接水接電申請,並不意味該建築物已合法化,該建築物亦不能用於營業或工廠用途,若被認定有違規情況,將會撤銷其申請,如己設置完成,將依規定執行斷水斷電措施。

虞積學強調,如果既有建築物被認定為違章建築,且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及26條的規定,將優先查報拆除,並不能進行接水接電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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