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稍等一下!雲林這2路口行人先走10秒 再開放車輛通行
雲林縣警察局評估在縣內學校、車站周邊推動「行人早開時相」即行人比車輛提早10秒通行,提高行人安全,目前已在斗六正心中學、斗南僑真國小試辦。(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提高行人過馬路安全,雲林縣警察局評估年底前在縣內20處路口設置「行人早開時相」,即先開放行人通行10秒,再開放車輛通行,目前已在斗六正心中學校門前方路口及斗南僑真國小校門前路口試辦。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行人穿越馬路依照號口紅綠燈號誌,通常行人與車輛的號誌同步,因而造成行人過馬路與轉向車流相互干擾,更威脅到行人安全,有鑑於此,向中央爭取100萬元補助,辦理行人路口安全改善。
交通隊說,經評估,學校、大眾運輸系統周邊行人較多的路口尖峰時間將實施「行人早開時相」,讓行人比車輛早10秒鐘通行,目前正心中學、僑真國小校門前路口在上學、放學時段試辦,反應不錯。
交通隊強調,為確保行人安全,縣內有6處科技執法路口針對未禮讓行人加強取締,包括斗六市大學路與鎮南路口、明德路與公明路口、虎尾文科路與廉使路口、文科路與光復路口、斗南延平路與大同路口、西螺大同路與興農西路口。
有學校為確保學童穿越馬路安全,宣導學童過馬路時高舉單手手臂,老師表示,學童個子小,開休旅車或貨車等大車的駕駛,有時候會看不到,舉高手臂讓駕駛可以看到行人。
另外,雲林縣今年1至4月A1(死亡)車禍有43件44人死亡,連警政署都關注,補助地方1200萬加強執法,將添購酒測設備、手持式雷達槍、爆閃燈,針對酒駕、闖紅燈、超速等違規加強取締,也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確保學童過馬路安全,麥寮興華國小宣導學童過馬路高舉右手手臂,讓駕駛看得到學童。(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