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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買到過期10年蹄膀? 中市衛生局查證:業者有效日期印錯、非過期

有民眾網路團購買到包裝顯示疑似過期10年的豬腳。(記者林旻臻攝)

有民眾網路團購買到包裝顯示疑似過期10年的豬腳。(記者林旻臻攝)

2023/04/2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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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噁!團購蹄膀竟是「過期10年」產品 中市衛生局今展開稽查

〔記者林旻臻/台中報導〕民眾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今日爆料,有民眾和友人在網路團購20包紅燒蹄膀,收到後發現包裝上的貼紙,製造日期竟為102年,恐過期10年。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回應,今日前往業者位在沙鹿區的營業處所稽查,經查證,業者標示的有效日期打印錯誤,並非過期,業者已針對作業疏失造成的誤會向民眾致歉,會立即改進。

食品藥物安全處秘書蔡文哲說明,衛生局人員實地稽查後發現,業者於今年3月間購入豬肉原料並製作冰存,4月16日出貨前打印產品標籤黏貼,約3天後接到團購聯絡人反映產品有效日期錯誤,立即回覆標示有效日期打印錯誤,為作業疏失,絕非過期,該批產品不收費,亦可接受退貨回收。

衛生局說明,經查證業者電腦資料,確有標籤資料檔案及打印機器屬實,且該標籤中印有豬肉原料原產地為台灣,是自110年1月1日起需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的新規定,因此該產品非過期,為有效日期標示錯誤,後續將依法完成業者訪談陳述後,依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衛生局人員實地稽查。(市府提供)

台中市衛生局人員實地稽查。(市府提供)

業者電腦中的標籤資料檔案,顯示為有效日期標示錯誤。(市府提供)

業者電腦中的標籤資料檔案,顯示為有效日期標示錯誤。(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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