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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新法明上路禁電子煙 衛福部︰全面查處違法產品

由董氏基金會、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170個團體的「台灣拒菸聯盟」呼籲,中央主管機關務必於新法上路後確實取締,並邀全民動起來,踴躍檢舉違規。 (董氏基金會提供)

由董氏基金會、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170個團體的「台灣拒菸聯盟」呼籲,中央主管機關務必於新法上路後確實取締,並邀全民動起來,踴躍檢舉違規。 (董氏基金會提供)

2023/03/21 17:32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1月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多數新制將在明天上路,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等;衛福部長薛瑞元、國健署長吳昭軍明天上午將召開記者會,強調全面查處違法產品。由董氏基金會、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170個團體的「台灣拒菸聯盟」也呼籲中央主管機關務必於新法上路後確實取締,並邀全民動起來,踴躍檢舉違規。

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法有七大重點,包括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的製造、輸入或販賣;納管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加熱菸載具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才可以販賣,且不可宣稱審查及促銷廣告;禁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校園全面禁菸;禁止菸品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添加物;菸品容器外的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到50%;及加重罰則,若有業者製造、進口、販售、供應、廣告類菸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及載具,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回收、銷毀,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多數新制將於3月22日上路,其中警示圖文擴大面積新制,因要給業者時間修改,預計於明年3月20日上路。國健署明天將召開「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違法產品全面查處」記者會,除公布電子煙、加熱菸違法產品稽查成果,也呼籲民眾及業者遵行法規,避免違法受罰。

近年新興菸品在年輕族群間快速流行,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用google地圖搜尋,全台就有近200家電子煙、加熱菸實體專賣店,國內3大購物平台以電子煙品牌搜尋,也有700項販賣訊息,新型菸品是菸草公司戕害年輕人的新武器,政府應確實依法取締與下架所有電子煙與加熱菸。

消基會也指出,新法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不得使用電子煙,違者可處2千至1萬元。此外,在店內展示陳列「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或是「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都屬違法,可處20萬至100萬元,如果電子產品維修店的招牌刊載了加熱菸器的品牌名稱「IQ*S、GL*、PlO*M、L*L、PUL*E」等,也是違法,例如台北市某捷運站出口旁的某加熱菸維修店,招牌不但看出IQ*S,牆面上也有大大的「Q」,涉及誤導可幫助戒菸與減少危害,已經違法,可處10萬至50萬元。

此外,根據新法規定,網路刊登販賣「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或是「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的訊息,將可處20萬至100萬元,而接受刊載販賣電子煙、加熱菸訊息的網路平台也會被罰,亦可處20萬至100萬元。

台灣拒菸聯盟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下架滿街的電子煙、加熱菸專賣店與廣告看板,並希望網路業者能負起法律責任,主動刪除違法的販賣資訊,同時請民眾及請關心下一代的家長們,發現違規就直接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或檢附相關資料上「華文戒菸網」菸害申訴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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