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范雲促8縣市「做該做的事」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針對代理教師長年遭受「同工不同酬」不平等待遇,教育部擬修改法規,明定自112學年度起,各縣市應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資;目前已有14個縣市允諾率先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民進黨立委范雲和代理教師工會今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剩下的8個縣市儘速編列預算,做原本就該做的事。
范雲表示,國高中小代理教師比例從105學年的11.1%連年飆升,到111學年已達15.5%,總計19.6萬教師中就有3萬名代理教師,意即每6.5位老師就有1位是代理,失控扭曲的教學人力結構,已嚴重影響教師勞動權益和學生受教權。
范雲指出,法規明定正式教師控留比例為8%,但各縣市近年多以因應少子女化為由,以代理教師取代正式教師,比例遠超過8%。背後因素極為複雜,絕不光是少子女化;現況甚至是教育部每年編列上百億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提升教育人力,卻沒有要求必須是正式教式,反而成為代理教師比例飆升的原因之一。
「代理教師的亂象必須要徹底改善。」范雲說,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去年11月已通過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改相關辦法,明定自112學年度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資;請還沒回應的基隆市、新竹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還給代理教師基本權益。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發起人黃湘仙指出,未達成縣市皆是以往教師招聘困難區域,上週消息釋出,許多當地代理教師紛紛表示,若所在縣市仍不跟進,暑假就要轉考有全年聘期的縣市,恐加劇城鄉教育資源的落差。
黃湘仙說,代理教師長年來不僅聘期不完整,還有兩個勞動權益漏洞。第一,在招聘時常被迫簽訂不平等契約:「代理原因殲滅,無條件解職」。第二,代理教師敘薪全國不一,日前憲法法庭已受理一名老師提請違憲案,一旦審理通過,敘薪部分教育部仍需再修法補齊。
范雲等人也對教育部提出4訴求:應確保代理教師全年薪112學年全面上路;杜絕各縣市政府正式教師員額控留超過法定上限8%;修訂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應以避免學期中換老師為原則,並研商刪除「聘約期限內學校得終止契約」的規定或以配套處理;應研議各縣市代理教師起敘薪資不一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