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O主辦向政府求償「獲償才賠消費者」 消保官:一碼歸一碼
「S2O Taiwan潑水音樂祭」去年八月底在演出前一天,無預警宣布南韓女團2NE1隊長CL等國外藝人無法來台。 (翻攝自S2O Taiwan Songkran Music Festival 臉書)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S2O Taiwan潑水音樂祭」去年8月底在演出前一天,無預警宣布南韓女團2NE1隊長CL等國外藝人無法來台,且拒絕退票,引起大批消費者不滿,如今退票紛爭仍在處理中。主辦單位斯邦奈公司今(19)日發出聲明,向文化部求償約35000多萬元,內文更指「若文化部不賠償,就不退錢給消費者」。消保官認為,兩件事應該一碼一碼談,沒道理要消費者承擔全部風險。
斯邦奈公司負責人蔡家偉今天發出聲明,將藝人無法來台的原因歸咎給文化部。他認為,該活動自2022年4月起,均有依照規定向各單位提出申請,並強調有積極和主管機關溝通,卻因文化部處理國外藝人入境的「態度偏向消極」,造成該公司財務上極大損失,要向文化部求償。
聲明中,斯邦奈列出4項求償金額,包含為消費者未使用票金額為1729萬846元、國外藝人損失金額為1849萬1966元、公司名譽損失求償1元、精神損害求償1元,共計3578萬2814元。斯邦奈聲明稿還強調,若有獲得文化部賠償金額,才會如期賠給未使用票劵的消費者。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雖不清楚業者與文化部的糾紛細節,但是這和需要賠償消費者票券損失是兩件事。既然業者沒有按照賣票的承諾給出相對應的嘉賓名單,造成消費者損失,業者就應該積極和消費者溝通如何彌補,而不是將要向文化部求償的金額,和賠償消費者的事情,全部混為一談,讓消費者承擔風險,「應該一碼歸一碼談,否則消費者何其無辜。」
斯邦奈公司今天發出聲明,向文化部求償3500多萬元,強調若不賠償就不退錢給消費者。(翻攝自斯邦奈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