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欠薪案原擬12/22補發卻跳票 教育部:裁罰學校
明道大學欠薪案,校方原擬12月22日補發薪水卻未發,教育部今表示將裁罰學校。(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私立明道大學傳出欠薪案,教職員未拿到11月薪水,教育部今回應說明,教育部已接獲該校教師陳情學校欠薪,校方原稱12月22日補發,但教育部查核輔導小組於12月23日到校實地訪視,確認該校仍未發放11月薪資,將針對欠薪辦理後續裁罰作業程序。
教育部說明,明道大學符合私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情事,教育部退場審議會於111年9月7日第4次會議,審議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
教育部表示,今年12月6日及13日接獲該校教師陳情,學校尚未發放全校教職員11月薪資,教育部先發函學校限期說明是否有積欠薪資狀況及處理改善情形,學校前已函復預定於12月22日補發,教育部並於同日函文學校,倘未確實改善,將續依教師待遇條例及私校法相關規定裁罰促其改善。
教育部查核輔導小組接續於12月23日到校實地訪視,確認該校仍未發放11月薪資,將針對欠薪辦理後續裁罰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