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牙醫師公會杯葛植物「醫師」 學者:勿霸凌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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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立院經濟委員會11月24日通過「植物醫師法」初審,孰料卻引起醫師公會與牙醫師公會的杯葛,兩公會寫信給立院各黨團,堅決反對「植物醫師」使用「醫師」兩字,甚至主張要改名叫「植物治療師」;台灣大學昆蟲系教授、植醫學程主任蕭旭峰表示,「植物醫師」在世界各地已普遍使用,且在法案中名稱為「植醫師」,不會和人醫混淆,指醫師公會不能因「醫師」兩字就「霸凌」植物醫學專業。
過去農民使用農藥,都只聽農藥行建議,導致常有混合用藥、用藥超量等問題,為把關民眾食安,加上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病蟲害發生機率、頻率大增,台灣建立植物醫師制度勢在必行,10多年前提出法案初版後,「植物醫師法」於11月24日通過立院經濟委員會初審,因朝野對該法都有高度共識,當時即由主席、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裁示免送朝野協商。
孰料該法初審通過的隔天,醫師公會全聯會、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台北市醫師公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接連發文給農委會和立院各黨團,堅決反對植物醫師使用「醫師」兩字,並主張不可用植物醫師,而要改稱「植物醫療師」,民眾黨更在今天舉行公聽會,但只邀請人醫與行政單位,推動植物醫師學程的學者等卻都未受邀列席,導致整場公聽會變成只有醫師單方面說法,甚至各醫師公會代表還提出有「植」姓氏,叫植醫師就像是叫陳醫師般會讓民眾誤會。
蕭旭峰直言,目前國內有醫師、牙醫師、中醫師、獸醫師,在「植物醫師法」中,植物醫師正式名稱為「植醫師」,他指出,醫師公會說用醫師兩字會讓民眾混淆說法讓人不可置信,也刻意避開從周朝就有的「獸醫」名稱,更表示,植物醫師一詞在世界各國如美日歐都已普遍使用,「醫師公會說植物醫師名稱為我國所獨創一事完全背離事實!」他更直言,植物醫學就是治療植物的科學,包含診斷和治療,也會提供處方與植物的健康管理建議等,表示醫師公會沒有理由因為「醫師」兩字就霸凌植物醫學的專業。
至於醫師公會一直拿「醫師法」主張「醫師」兩字只能用在人醫,蕭旭峰說,醫指治療疾病者,醫師公會指斷章取義將醫師定義為只能治療人,但醫師法並未規範到獸醫師外,更表示植物醫師法牽涉到農民與消費者的安全健康跟環境永續,非醫師公會主張只是為少數人自身利益所提,更對醫師公會偏頗言論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