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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植物也有專屬醫師! 取得植醫師證照才能執業

植物醫院門診受理農民帶受病蟲草害植物樣本,幫忙診療植物的疑難雜症。 (資料照)

植物醫院門診受理農民帶受病蟲草害植物樣本,幫忙診療植物的疑難雜症。 (資料照)

2022/11/24 21:11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我國作物種類豐富,為強化植物防檢疫及高風險農藥之使用管理,我國4所大學設有植病相關系所,也在2018年紛紛成立植物教學醫院。鑒於培育具備全方位專業知識及經驗的「植物醫師」已刻不容緩,由朝野立委提出之「植物醫師法」草案今(24)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若經立院院會三讀通過,植物醫師將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國家考試。

「植物醫師法」草案去年由民進黨立委蘇治芬與黃秀芳等提出,去年10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完成詢答。後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與台灣民眾黨黨團也分別提出相關草案版本。行政院版則尚未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4)日經逐條討論、併案審查後完成初審,將擬具審查報告提列立法院院會討論,不需再經由黨團協商。

草案明定,經植物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植物醫師證書者,得充任植物醫師。非領有植物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植物醫師或易使人誤認為植物醫師之名稱;植物醫師得簡稱為植醫師。

草案也明定,非領有植物醫師證書者,不得執行植物有害生物鑑定報告、植物疫病蟲害之診斷書、防治意見書及相關植物健康證明文件之簽證作業,規定專屬於植醫師執行之業務。但機關依法規執行上述文件之簽證業務者則不在此限。植醫師並得辦理植物有害生物之診斷及鑑定、監測及調查,植物生理障礙之診斷及治療等業務。

草案也規定,植醫師在執行勤務時,若發現在我國內未有發生紀錄之有害生物,除指示防治及隔離方法外,並應將植物種類、有害生物名稱、植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姓名與住址,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農委會表示,本案經行政院召開三次會議,於今年4月19日審查完竣,結論認同植物醫師制度之推動確有必要,而對植物進行診斷治療者稱為「植物醫師」應屬妥適,且經與醫師、園藝技師及林業技師等公會溝通後皆表示,推動植物保護專門職務人員制度立意良好,且無業務競合,原則支持。

農委會指出,該法草案內容與總統蔡英文「食安五環」改革方案及農委會「化學農藥十年減半」政策互相呼應,有助於提供農民專業之植物保護建議,維護食品安全、降低農民生產成本、減少農藥殘留等;另推動植物醫師制度,並由國家考試賦予植物醫師公權力,對其業務、責任、管理及植物診療機構設立等加以規範,以有效管理並提升其服務品質,也與農委會政策方向相同。

蘇治芬等委員於提案說明指出,鑒於我國作物種類豐富、地形氣候複雜,須防治之病蟲害種類繁多;加上近年極端氣候與外來新興蟲害如秋行軍蟲,如未能適當防治,每年將造成可觀之損失。為提供農民專業之植物保護知識和專業、精準的使用農藥,以降低農民生產成本、減少農藥殘留等情形 ,從而防止國外高風險有害生物傳入我國,提出「植物醫師法」草案。

提案說明也說,植物醫師執業範疇涉及公共利益及國家財產,應以具有公信力且應考資格明確嚴謹之國家考試辦理,方能對等賦予植物醫師公權力;且透過推動國家考試,更能凸顯政府對於農產品安全、農業環境的重視程度,及維護生態永續發展之決心 。

蘇治芬今(24)日在臉書表示,此案很快就會在立院院會完成二、三讀法定程序,讓學有專精的植物醫學學子能發揮所長,也讓台灣農藥進入更精準的管理階段。她希望植物醫師法通過後,讓專業的植物醫師加入農業行列,真正落實「精準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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