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本土語認證教師可優先介聘 全教產:獨漏閩南語不公平
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可以優先進用通過客語認證的一般學科教師。(全教產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老師申請調動學校常搶破頭,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具有本土語能力,中小學一般學科教師如具有本土語認證,就可「優先介聘調動」,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表示,接獲基層教師反應,依客語師資辦法和原民族語師資辦法,學科教師如取得中高級以上客語、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均有介聘時優先進用權,卻獨漏同屬本土語言的閩南語認證,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同是本土語言,獨漏閩南語,公平性與一致性遭質疑。
林碩杰表示, 教育部於109年02月21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客語師資辦法)、110年11月11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閩南語師資辦法)、111年01月07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原民族語師資辦法)。
依客語師資辦法第6條規定,「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得優先進用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一般學科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原民族語師資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地區」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亦同。
林碩杰表示,除了閩南語認證之一般教師未獲與客語、原住民族語相同的特殊對待,學科課程並無硬性規定必須用本土語言才能上課,但由於國高中的教學採分科制,教育部開啟具「本土語文認證」的學科編制內教師優先介聘的大門,將影響各校原有之師資結構,對於後續因少子化教師超額時,對基層教師未來去向投下極大的不確定性,影響年輕國高中教師的生涯規劃,對於具備特定認證的教師,教育部不宜給予優先介聘權。
「原住民族地區」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可優先進用通過原住民族語認證的一般學科教師。(全教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