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3起受理 桃市府:可6月補申報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明年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桃市府農業局)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持續配合農糧署辦理明年度「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農業局表示,全國統一申報期自明年1月3日至2月4日止,農友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若農友未能於時限內完成申報作業,也可於桃園市規定的6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補申報。
農業局表示,辦理綠色環境給付的農友,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
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租約、代耕證明、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口頭約定切結書及本人帳戶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並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就不得申請變更申報鄉鎮。
農業局也提醒,同一土地全年最多申報及領取2次獎勵,含公糧收購、轉契作獎勵、生產環境維護給付;休耕期至少4個月,限同1年度內,且維持需復耕及每年僅得辦理1次;作物種植期亦需4個月以上,期間可為跨年度,如高粱、蕎麥、仙草等;申報期全國統一,1月3日至2月4日可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6月1日至6月30日可補申報第2次耕作措施,呼籲農友務必於規定申報期間辦理申報,獎勵金額度及獎勵作物項目,可至農糧署網站「綠色環境給付專區」查詢。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明年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桃市府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