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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合併未拍板!NCC:11元資費可維持、上網有望變快

電信業「兩大併兩小」合併案包括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等兩案受市場矚目,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中)表示今天結論為續行審議,左為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記者陳心瑜攝)

電信業「兩大併兩小」合併案包括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等兩案受市場矚目,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中)表示今天結論為續行審議,左為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記者陳心瑜攝)

2022/11/23 17:11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電信業「兩大併兩小」,「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等2案備受矚目,NCC已辦兩場聽證會;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今天結論為「續行審議」,尚無決議,也無法確定是否於今年底前拍板,程序都還在進行,NCC以及公平會都決議許可後,將會有1年半至2年的過渡期。NCC說,4家電信業者用戶不會受到影響,但合併後等於「頻譜(路)變寬」,上網速率將會有感提升,也希望過渡期不要讓消費者必須更換SIM卡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3日)上午委員會議討論2件電信業合併案。翁柏宗說,2件合併案共4家業者到會陳述,4家業者包括台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遠傳總經理井琪、亞太電信董事長兼總經理陳鵬代表出席。

翁柏宗轉述,主委陳耀祥今天於會中說明,請業者在7天內盡快補正資料,包括多元資費方案、市場的競爭開放、員工安置計畫等。

不過,「兩大併兩小」衍生頻譜超過1/3上限問題,外界形容是電信史上最大難題,電信頻譜資源分配為數位發展部執掌,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說,數位部已指出業者合併後個頻段涉及超標範圍,至於是否須繳回,NCC也是由希望主責的數位部協商、考量。

而消費者關心亞太電信11元資費、台灣之星月租99元等優惠資費合約是否不受影響?翁柏宗說,業者有提出消滅公司(亞太、遠傳)的資費都會延續,合作更是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質與量都可提升,在兼顧相同資費價格上,提供一致性的服務品質。

翁柏宗說,合併案程序還在進行當中,今天委員會延續9月份聽證會業者所陳述意見,NCC按照電信管理法26條第6項,考量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因素辦理審查等四個議題,檢視包括網路整併、接取網路、核心網路整併時程,頻譜超標處理方式、多元資費方案,另外則是維持市場競爭的開放,員工安置計畫等。

至於對原用戶的衝擊,蔡國棟說,NCC以及公平會都決議許可後,將會有1年半至2年的合併過渡期,用戶權益不受影響,也不用另外處理合約,但合併期開始用戶將會感受到使用品質變好,包括上下載速度較快、通話品質較佳等,也盡量不要讓用戶換SIM卡。

翁柏宗也說,員工安置計畫部分,業者也說還在努力、還在談。

NCC曾說明,二合併案分別於2月10日、3月23日向NCC提出申請,依電信管理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電信事業讓與或受讓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或相互間合併,或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投資他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達主管機關公告一定比率以上者,應向該會申請核准。審理時,將依同條文第6項之規定,考量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因素辦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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