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第四季可再減徵汽燃費 公總:預計1.3餘萬車受惠
遊覽車第四季可再減徵汽燃費,公路總局表示,預計1.3餘萬車受惠、減徵7384萬。(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持續針對遊覽車給予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免,今日公告公路主管機關核准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用汽車,在今年第四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可依照出車率,給予汽燃費減免50%或是全免。
交通部於今年第三季推出遊覽車汽燃費減免措施,第三季應徵收汽燃費9755萬6765餘萬,減徵金額9078萬3070元,減免的業者家數909家、1萬3439輛車,當中減免50%汽燃費的有136家、2268輛車,全免的有773家業者,1萬1171輛車。
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孫榮德表示,今年第四季給予汽燃費減免,主要是要協助遊覽車業持續度過疫情難關,回歸正常營運。今年第四季原本應徵收的汽燃費金額9833萬890元,預計減徵金額7384萬919元,總計有903家業者、1萬3525輛遊覽車受惠,減徵50%汽燃費車輛數為6920輛,汽燃費全免車輛數6605輛。
汽燃費減免措施是依據出車率來分級,遊覽車於今年7月至8月出車率,相較108年同期出車率達70%已上,可減免汽燃費50%,出車率未達70%的話,汽燃費可全部免徵。出車率計算是以公路總局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統計資料為準,單日駕車時間5小時以上認定為出車營運。另外,遊覽車客運業者所屬車輛查有未提供動態資訊介接的異常紀錄時,該車不予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
台灣遊覽車汽燃費是依據排氣量不同來徵收,排氣量最低的是2401cc至3000cc,汽油每季汽燃費需繳4725元、柴油每季2835元;排氣量最高的是1萬4001cc以上,汽油每季1萬7325元、柴油1萬395元。另外,台灣遊覽車數量最多的是排氣量7201cc至8000cc,汽油每季汽燃費為1萬1453元、柴油68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