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61輛公車車齡逾十年 議員籲逾齡公車汰舊換新
台中市議張耀中(右起)、王立任、黃守達、張玉嬿、謝志忠呼籲將老舊公車汰換。(記者張軒哲攝)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目前有約61輛公車車齡逾10年,中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張耀中、王立任、黃守達今日在議會質詢批評,近3年市區逾齡公車由28輛增至今年7月61輛,台中審計處連年提缺失要求改善成效,卻不減反增,可見交通局冥頑不靈,不把審核報告當一回事,市府治理根本螺絲掉了,要求年底將逾齡公車全部汰舊換新。副市長陳子敬表示,公車車齡涉及安全問題,若有逾齡市府會嚴格要求業者汰換,也會持續檢討。
張玉嬿表示,免費公車11年半約花費市庫287億元,台中市政府補助公車經費是全國之最,市民理當享有全台最好的公車品質,依汽車客運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營運車輛車齡不得逾10年,全市平均車齡去年6.82年,今年7.06年。
市區客運逾齡公車2020年是28輛,去年7月底50輛,今年同期61輛,逐年上升,台中審計處109年審核報告對此提出多項缺失,「未追蹤研提車輛逾齡改善計畫執行情形,亦未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致老舊市區公車仍持續營運未辦理汰換」。
王立任表示,在去年就有新聞報導指出民眾目睹一輛公車「倒退嚕」,民眾當然希望搭嶄新安全車輛,對於逾齡公車最大的疑慮就是安全的問題,台中市自許有最進步的自治條例,但卻放任逾齡公車數量逐年上升,徒有嚴格的自治條例卻沒有積極落實的執行力,相信市民無法接受這樣的市府態度。
張玉嬿、王立任、謝志忠、張耀中、黃守達一致強調,台北、新北超過8年就是逾齡公車,台中逾齡公車得全部汰舊換新,提出有效對策,年底前要做到滾動式檢討、限期改善,要求111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絕對不要再有同樣缺失。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將公車車齡相關要求納入「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中,公車車齡不得超過10年,低地板不得超過12年,為全國最嚴格的規定,目前台中市公車路線有240條,約1600輛,平均車齡為7年,交通局為維護民眾乘車權益,一定會嚴格把關,若有公車逾齡定依相關規定裁罰,絕不寬貸。另交通局自去年11月至今,共召開11次逾齡公車檢討會議,客運業者已陸續繳銷79台逾齡車,交通局將持續召開會議列管業者改善進度,並做好車輛保養。
此外,縣市合併後公路客運移撥為市區客運,其中有些車輛是由中央移撥給地方,車輛至今已達10、11年,已屆齡要汰換,交通局已配合中央2030年全面大客車電動化政策,持續協助業者爭取中央購車補助進行汰換,台中市電動公車240輛目前全台數最多,加上中央已核定補助的車輛數,電動公車將達322輛,各業者也持續提出車輛汰舊換新申請,交通局將持續輔助客運業者積極汰換車輛,提供民眾良好的乘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