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超速30秒被開2張罰單車主批搶錢 警:2次行為
彰化市139線7.7K處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是彰化縣超速執法排行榜的常勝軍。 (記者湯世名攝)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測速桿同時拍2張超速?1名顏姓男子將機車借給友人,結果友人騎機車在彰化市139線7.7K處被拍2張超速違規,顏男稱2張照片拍攝時間僅相差30秒,就算騎過去再繞回來也不只這些時間,質疑測速桿在同一時間內拍了2張照片,有搶錢之嫌。警方則強調,2張照片間隔40秒,且2張照片中的行車時速差了3公里,明顯是2次行為,警方開單符合規定。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許自強指出,根據兩張超速罰單來看,第1張超速罰單為5月20日下午4點58分37秒所拍攝,當時該輛機車行車時速為53公里,已經違規超速;第2張超速罰單為5月20日下午4點59分17秒所拍攝,當時機車時速為56公里,也是違規超速。
許自強說,這2張罰單所拍攝的時間相隔40秒,並非如車主所說的間隔30秒,此外,第1張罰單時速為53公里,第2張罰單則是56公里,2張罰單時速相差3公里,明顯是2次行為,並非測速桿同一時間拍了2張超速照片,警方開單完全合乎規定。
許自強表示,139線超速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因此這2張罰單合計最少要罰2400元。
男子騎機車在139線7.7K處被拍2張超速違規,車主稱2張照片拍攝時間僅相差30秒,就算騎過去再繞回來也不只這些時間,質疑測速桿在同一時間拍2張照片,有搶錢之嫌。(車主提供)
男子騎機車在139線7.7K處被拍2張超速違規,車主稱2張照片拍攝時間僅相差30秒,就算騎過去再繞回來也不只這些時間,質疑測速桿在同一時間拍2張照片,有搶錢之嫌。(車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