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稽查新制 污染防治低空飛過者將被「留校察看」
2022/06/30 12:34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環保署將於7月1日推出新環保執法方式,未來環保稽查結果如果落在法規標準值附近,屬於「合格,但易超標」者,將會「留校察看」,被環保機關加強稽查;而屬於「不合格但略超過管制標準」者,則會在30天內再次採樣檢驗,但若仍超標,就會受到裁處。環保署預估,新制上路後,將影響全國約4萬5千家業者。
環保署環檢所長張順欽表示,過去在環保執法過程中時常發現稽查結果在標準值徘徊,但由於執法方式採取「一刀切」,若是幸運合格的就僥倖過關,以至於近年稽查檢測統計資料出現「合格但屬易超標」多於「不合格但略超過管制標準」情形。
為有效減少污染情形,環保署推出環保標準執法應注意原則,將於7月1日起實施「強化裁罰證據力、監督易超標事業」2大管理重點。
張順欽說明,未來包括空氣、水、廢棄物、土壤、地下水等污染管制範疇,當稽查檢測未超過法規標準值且在應注意範圍,因屬易超標事業,環保機關則會通知事業應自我檢視污染防制(治)設備功能,必要時會加強稽查。張順欽說,這就像「留校察看」的概念,可給予事業更多環保責任,實質擴大管制上警戒範圍。
但若是超過法規標準且在應注意範圍內,除符合逕為裁處情形外,環保單位則將於30天內再次採樣檢驗,如果第2次檢驗結果更嚴重,以水污法為例,則會以第2次的最高污染濃度處分。
張順欽說,訂出「應注意範圍」後,相關法規值並無變動,但環保單位的執行上將更加強力道。他也強調,新制絕不是對超標者有優惠,超標者不僅將以2次中最重的開罰,並確認是否持續超標,以強化證據力。至於「低空飛過」者,不僅事業應自我檢視污染防制(治)功能,更將遭到註記,後續環保主管機關也會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