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高台空維區7/1起加強管制進出車輛 烏賊車最重罰6萬元
維護鹿野高台空氣品質,進入車輛應取得環保局核發的空氣品質淨區標章,或任一縣市核發有效期間內自主管理標章。(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維護鹿野高台空氣品質,台東縣政府公告自7月1日起加強管制進入柴油車與機車排煙情形,管制範圍為永安村龍馬路及高台路口起至鹿野高台園區,烏賊車最重可罰6萬元;環保局提醒民眾,機車應完成定期檢驗、第三期前的柴油車應取得任一縣市環保機關核發有效期間內自主管理標章、或該局核發的空氣品質淨區標章,或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違反將按車種處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每年在鹿野高台辦理熱氣球活動或連假期間,都會湧入大量車潮,為了保障居民及遊客健康,遏止烏賊車污染當地空氣品質,目前已公告第一階段車輛管制規定,分別是機車及第一期至第三期柴油車,提醒民眾,平時除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工作外,也應依規定配合機車定期檢測以及柴油車至少每年一次的排煙檢測。
環保局長郭建成表示,在今年初公告的鹿野高台空氣品質維護區,柴油車輛分三階段實施管制,第一階段自公告生效日,即今年7月1日起,管制2006年9月30日前出廠的柴油車,即為第一期至第三期柴油車;第二階段自2025年7月1日起,增加管制2011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柴油車,即第四期柴油車;第三階段自2027年7月1日起,增加管制2019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的柴油車,即第五期柴油車,進入前須有檢測合格標章或文件,機車也應依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定期完成排氣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