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要求大巨蛋每年賽事48場 議員︰至少15%天數辦棒球活動
台北市議會仍要求,大巨蛋使用天數至少要有15%用於棒球相關活動。(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與遠雄集團針對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營收分潤已簽署合作備忘錄(MOU),但遠雄2020年版投資執行計畫書只規劃1年10場體育競技類比賽,引來議員砲轟。台北市體育局今表示,場次會提升到每年48場,但台北市議會仍要求,大巨蛋使用天數至少要有15%用於棒球相關活動;棒球博物館也要在營運後3年內啟用。
台北市議會今天上午召開教育委員會,台北市體育局長李再立表示,目前與遠雄簽署的MOU不是正式契約文件,市府會以每年48場運動賽事作為談判基礎,沒達到就無法營運,也相信遠雄會聽見社會期待;遠雄提供市府的公益時間仍維持10天,市府只要交水電費,免場租。
不過市府雖承諾大巨蛋每年舉辦48場運動賽事,卻未明訂進行棒球賽事,引來委員會質疑。議員吳沛憶指出,「體育局一直說可以打棒球,但問題是會不會打職棒?」遠雄預估競技類比賽平均單場有3萬人、每張票1000元,票箱收入10%當場地租金,但吳質疑,中華職棒史上紀錄最多僅2萬多人,票價約400至500元,若照遠雄預估,哪有球團能負擔成本。
李再立表示,大巨蛋希望以棒球為主,但大巨蛋非體育局經營,但目標是朝運動進行,未來經營模式是租場地給職業棒球,至於票價多少是中華職棒訂定,未來也會與中華職棒洽談詢問相關成本。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會後受訪補充,門票牌面價格可能與實際價格不同,大巨蛋雖然票價訂1000元,但實際談價時可能會打折,現在卻是直接把目標值降低,若不拉低就不簽約不營運,這樣是否就對大家都好?
議員許淑華也關心,大巨蛋辦活動若人數眾多,是否會有輕微地震,可能影響周邊居民甚至捷運。議員李芳儒則關心棒球博物館設置,認為博物館應直營才有意義,不能外包。但李再立說,若能外包給中華職棒、棒球協會,也許營運會更專業,會請遠雄在投資執行計畫書說明清楚如何委外。
議員游淑慧也說,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曾在議會答詢稱大巨蛋議約與國賠提告兩件事一起處理,但遠雄事後卻表達不希望脫鉤,游質疑,黃當時說雙方「已達成共識」,並詢問體育局兩者到底有無脫鉤。陳世浩說,遠雄是不希望綁在一起。游因此質疑,開會現場遠雄表達意見,為何黃卻稱達成共識,批評黃不是好大喜功就是在議會又說假話。
最後委員會認為,大巨蛋用於運動、體育競技活動比例過低,應要求使用天數至少30%用於體育競技類,其中50%要用在棒球相關活動;棒球博物館也要依計畫書原承諾設置,並在營運後3年內啟用。遠雄議約與國賠訴訟也要一併談判。委員會也要求大巨蛋經營團隊針對未來使用是否產生震動、影響捷運及周圍住宅結構安全,委託專業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