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郭彥均? 陳時中:要「惡、假、害」才違法
針對郭彥均的發文,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回應,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相當高,基本上要符合惡意、假的或對社會有不良的影響才違法。(圖由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藝人郭彥均日前在臉書分享「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一文引起爭議,對於有律師指出郭提到確診死亡數字可能會觸犯「傳染病防治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回應,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相當高,基本上要符合惡意、假的或對社會有不良的影響才違法。
針對郭彥均的發文,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究責查辦再度引發爭議,藍營也大動作反彈,召開記者會要求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長蘇貞昌道歉,並直接到刑事局自首投案,表示「要辦就一起辦」。不過有律師指出,郭提到確診死亡數字,可能會觸犯「傳染病防治法」。
陳時中在疫情記者會上被問到對於此事看法,他表示,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水準非常高,基本上要符合「惡、假、害」條件才是違法,也就是惡意、假的、或是對社會形成不良影響。
陳時中也提到,這段時間整體指揮中心接獲通報、或是相關舉發到刑事單位的案件,被起訴的不到3成,換句話說,法院也好、調查單位也好,對於言論自由保護是不遺餘力,而對於假惡害的尺度也是非常儼僅。至於刑事單位要調查相關情況,指揮中心會請法制做回報,由調查單位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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