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遽增 桃市將修法明定社區不得拒絕充電樁
2022/05/25 18:35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隨著電動汽車普及,社區因為裝設充電樁而對簿公堂的案件越來越多;桃園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表示,桃園已於前年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詳述社區安裝充電樁細節,由於沒有罰則,對雙方沒有約束力,今年底將制定「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並明訂罰則。
盧維屏說,目前桃園依照中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推動公寓大廈相關事宜,但中央對於充電樁修法進度太慢,市府才決定自行訂定「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明定社區裝置充電設備相關規定,並有罰則。
盧維屏表示,使用電動汽車已經成為趨勢,其中又以雙北、桃園普及率最高,為此桃園才率先於2020年訂定「既有建築物社區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注意事項」,注意事項包含住戶必應於施工前檢附合格充電設備書圖、設置位置、線路架設、施工說明書,並向台電確認契約容量,另配管若有穿越建築物梁、柱、版、牆,應檢附建築師或專業技師之安全說明;管理委員會得向台電公司申請評估供電線路裕度。
市議員陳美梅今在議會質詢時提到,很多民眾購買電動車後,想要在社區申請設置充電設備被管委員拒絕,有的甚至和管委會打官司,希望市府能協助民眾解決電動車充電設備問題。
另交通局長劉慶豐也提到,目前桃園市公有停車場共有70個充電車位,今年還會增加14個,未來會整合各單位狀況,以BOT方式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