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防疫假條件 教育部:未戴口罩接觸確診者15分鐘以上可請3天
教育部說明教師可請防疫假條件為,與確診個案「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達15分鐘以上之課程或社團,教師可請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國內疫情快速升溫,新停課標準5月8日上路,國高中以確診學生座位之九宮格,匡列為防疫假3天的對象,但不包括教師遭質疑。教育部今說明教師可請防疫假條件為,與確診個案「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達15分鐘以上之課程或社團,教師可請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確診學生如果坐第一排呢?」授課教師近距離接觸,政府卻以教師風險低,不准放防疫假,難道把老師當成超人不會染疫?呼籲教育部立即修正防疫假相關規定。
教育部說,今年5月8日起,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以「確診個案」為核心,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國小及幼兒園確診個案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
國中及高中確診個案如「確診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
教育部表示,教師如與確診個案「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達15分鐘以上之課程或社團,教師可請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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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說明教師可請防疫假條件為,與確診個案「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達15分鐘以上之課程或社團。(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