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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損租屋族權益! 市售租賃契約3成是舊版

消保處針對市售租賃契約進行專案查核,有約3成是舊版。(資料照)

消保處針對市售租賃契約進行專案查核,有約3成是舊版。(資料照)

2022/05/09 12:31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租屋族注意!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市售住宅(房屋)租賃契約書進行專案查核,發現全國包括書店、生活用品百貨及四大超商在內的通路,所陳列契約書有近3成都還是舊版契約,消保處表示,舊版契約對承租人存在押金、稅捐、違約責任方面不利條款,提醒民眾注意。

消保處表示,此次專案查核共120家門市,包括書店及生活百貨80家、四大超商40家,其中有38家門市陳列舊版契約,比例為31.7%;而各門市共計陳列286份契約,其中83份為舊版契約,比例為29%。

根據消保處資料,完全陳列新版契約之連鎖通路有四大超商、墊腳石圖書文化廣場、金石堂書店、金興發生活百貨、久大文具等。而包括101文具天堂、金玉堂文具批發廣場、諾貝爾圖書城、九乘九文具專家、小北百貨、光南大批發等,則有部分門市仍販售舊版契約。

消保處指出,舊版契約存在「押金上限及返還時點不明確」、「不當轉嫁稅捐」、「加重承租人違約之責任」等不利條款,若是貿然簽約,恐對自身權益有所損害。

消保處提醒,承租人應選擇正確之銷售通路購買新版契約,並自備新版契約與出租人簽約。租賃契約若由出租人提供者,應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同。若是出租人提供不合規定之舊版契約,應拒絕簽約,並可檢附事證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消保處並向印製業者及銷售通路業者呼籲,在成本及獲利考量外,應注意企業形象並肩負社會責任,主動「回收」及「下架」舊版契約,並印製、陳列新版契約,以維護整體租屋市場秩序,並保障租賃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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