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 民團呼籲電子煙、加熱菸「雙禁」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由立委賴惠員主持,福利部次長石崇良列席與會說明。(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行政院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禁止吸菸的年齡提高至20歲,另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卻引發議論。立法院今舉行公聽會,與會反菸團體認為應「雙禁」;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此次修法是將菸品依造原料歸類,屬於菸草的加熱菸就是納管,且有嚴格鹽品審查制度,非菸草原料的電子煙就是全面禁止。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今舉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家長團體、反菸團體參與,以及各部會官員列席說明。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台灣拒菸聯盟」對於修法的訴求就是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且全面禁止危害年輕人的加熱菸。
修正草案明定加熱菸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即可合法販售,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郭斐然醫師主張,雙禁電子煙與加熱菸、反對健康風險評估;郭指出,反對健康風險評估是因為由政府公告「指定菸品」,有爭議與訴訟風險,且評估標準未明訂,無法真正為人民健康把關。
中原大學生物科技系副教授招名威表示,身為毒物專家,是透過風險評估的概念,「不能說有毒就把它限制」,像是就像是萊豬,若劑量在控制之下也是可以進口,有毒物質都是以劑量來規範,去嚴加管控,但是不鼓勵。
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員溫啟邦表示,如果修法通過,加熱菸也應嚴加管制,不可以用「減害」來宣傳,且也因禁止在室內吸加熱菸。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表示,身為護理師與母親,當然會想要修法「全禁」,但修法要務實,執法要改進,但要顧及實務上是否可行,且全面禁止可能將導致新興菸品流向黑市。
石崇良指出,時空背景變遷,現行「菸害防制法」已經無法因應需要,行政院的修法版本,也涵蓋各界共識,將禁菸年齡提高、擴大禁菸場所營造無菸環境,提高相關罰則,而菸品納管就是依造原料進行歸類,不是菸草作為原料的電子煙就是全面禁止。
面對各界擔心加熱菸的把關問題,石崇良說,草案也訂定授權法規,加熱菸將採取菸品審查制,通過後才能販賣,且上市後也會有監測機制,若違法會予以撤銷,也會嚴查網路違法販售。
本日公聽會主席、民進黨籍立院社福委員會召委賴惠員會後受訪表示,公聽會讓各界忠實陳述各方意見,透過「菸害防制法」修法讓執行面能真正落實,適用於當前與未來的環境,行政院版本的「一開一禁」是有研究佐證跟數據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