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最久消保訴訟!消基會打贏亞歷山大案 盼消費權益提升
消基會前董事長、律師游開雄表示,亞歷山大案是台灣在消保運動中,最艱辛、歷時最久的消費者團體訴訟。(消基會提供)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遲來的正義!2007年亞歷山大健身中心無預警倒閉,造成數萬消費者受害,消基會替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向亞力山大等公司求償約5.82億元,歷經14年的審理,昨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業者須賠償8564名消費者約2.56億元,可上訴。消基會表示,判決結果不盡人意,希望我國司法在未來類似團體訴訟的制度面與法治面能夠改善。
2007年底,亞歷山大健身中心因財務危機,總裁唐雅君宣布公司業務全面停業。當時亞歷山大健身中心全台擁有20家分店,累積會員人數超過26萬人,實際繳費的會員約有10萬人,估計20多家門市的年營收金額達20億元。
亞歷山大無預警倒閉後,消基會受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指出,一開始求償的消費者高達1萬2千多位;但在14年的漫長歲月中,有的消費者接受和解、有的放棄請求權、也有的放棄追求正義的希望,最後有8564位消費者仍在堅持,共求償5.8億餘元。
昨日台北地院判亞歷山大公司應賠1.8億餘元、亞爵公司要賠5728萬餘元、君生活公司要賠1292萬餘元,共計2.56億餘元,但案子仍可上訴。
黃怡騰說,「這是姍姍來遲的正義,但不知道誰是贏家」。14年間,前後開庭66次,歷經5位法官,承辦人員幾度換手,只有參與的7位義務律師幫忙;且消基會只獲得當時體委會及台北市政府補助440餘萬元,其餘都是消基會以自身有限財源獨力承擔至今。
參與該案的消基會前董事長、律師游開雄表示,這是台灣在消保運動中,最艱辛、歷時最久的消費者團體訴訟,一審就審理了14年;也是唯一一件把銀行也列為被告的消費團體訴訟。
他說,雖然一審判決銀行端免賠,但消基會認為這仍可探討;因為透過信用卡的建議暫緩機制,可對消費權利有所保障。
另名參與團體訴訟的律師、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昨天一審判決出爐後,接到很多此案的消費者來電何時可收到賠償金。但該案仍須靜候法院判決、且敗訴的被告不再上訴,以及願意支付賠償之後,消費者才有機會獲得損害賠償或和解金。
待消基會取得賠償(和解)金額後,才能按照比例,分配所有受害消費者應得的賠償金額。他說,損害賠償的最後一里路,仍然漫長,期盼所有受害消費者和消基會一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