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交友聯誼申訴案爆增4成 年齡平均30歲
法制局表示,交友軟體甜言蜜語,法制局提出交友業務真心話大解密。(法制局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疫情民眾宅在家無聊,帶動交友軟體用戶數大幅增加,中市法制局統計,民眾透過網路真心實意想結交朋友,卻被業者誘導掏「薪」掏「費」簽訂高價聯誼服務契約,致使交友申訴案件,去年比前年增加4成,而且逾半數的消費者年齡都不到30歲,請民眾要小心。
法制局表示,經過統計,去年2021受理交友聯誼服務消費申訴案件數122件,相較2020年88件激增了4成,個案爭議金額更高達30萬元。
消保官何怡萱表示,此類申訴案件,部分業者是透過女性業務員在交友軟體上尋找目標,主動噓寒問暖,藉由聊天,探詢目標對象的工作及感情狀況,再相約見面。
見面後,就引領消費者進入公司營業處所,誘導推銷簽訂高價的聯誼服務契約,若消費者表示資力不足,業者就宣稱可提供分期付款,令消費者在未及深思熟慮的情況下,倉促簽約後,才知道所謂「分期付款」,事實上是向資融公司借款以支付服務費。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業者這種銷售模式,可能已構成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訪問交易」,消費者得於簽約後7日內,儘速寄存證信函通知業者解除契約,並拒絕資融公司撥款。如有爭議,可善用消費申訴程序,以維護自身權益。
網路交友陷阱多,法制局建議民眾與網友初次聚會前,請先查明約會地點,是否為某公司的營業所;盡可能攜伴同行,避免單身赴約;如遇業者推銷,請牢記任業務員說得天花亂墜,契約白紙黑字才為真;其次,高額違約金藏在條款「但書」裡,契約內容要看清;最後,建立會員資料、性向分析或開通影音課程可能都要費用,登錄會員或簽名前請三思等3項自保守則。
法制局表示,此類申訴案件,逾半數的消費者年齡都不到30歲,而爭議金額高達30萬的申訴案件,消費者平均年齡更僅25歲。
此類案件如經協商未能成立,業者還會向法院起訴請求付款,消費者在簽約前,務必仔細審閱合約,業務話術別輕信,以防人生第一份薪水,成為繳付交友公司的學費。
法制局表示,網路交友陷阱多,民眾要小心。(法制局提供)